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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医师协会工作委员会
组织条例与职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江阴市医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江阴市医师协会工作委员会组织条例与职责。
    一、性质与任务
各工作委员会是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与各专科分会(学组)非隶属关系,不直接对外行文,其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有关决议。
2、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重要报告或建议。
3、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二、组织设置
1、工作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
2、工作委员会的成员由常务理事会聘任,其主任委员主要从会长、副会长中产生,委员从常务理事和理事中产生。
3、工作委员会的任期为五年。
    三、各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工作指导委员会
1、督促检查本会章程贯彻执行情况,对有关条款提出补充修订意见。
2、调查、研究、指导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审查团体会员、名誉会员入会的资格。
3、审议提交全市会员代表大会、全体理事会会议的重要报告等事项,拟定议程安排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改选方案
4、根据医疗卫生工作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建立或调整专科分会(学组)的建议。
5、向常务理事会推荐表彰优秀中青年医师。
    (二)道德建设委员会
1、督促医师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与医疗行为相关的《刑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医师知法守法。
2、督促医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医师对职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3、进行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定行规、行约和行业市场规范,规范医师执业活动。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师考核制度,对医师从专业技术、医德医风、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认证医师的执业资格。
    (三)维权委员会
1、督促检查行业自律情况。
2、依法维护医师合法权益。
3、向全社会宣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的重要性。
4、了解关心医师群体的疾苦和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为医师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咨询和有关专业知识援助。
    (四)医学教育委员会
1、检查、督促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情况,参与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的考核和评估。
2、审议、协调各专科分会(学组)制定的学术活动计划,检查、监督学术活动计划的实施,并参与质量评估。
3、开展医学科普教育及宣传。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临床各专科执业标准,推进专科医师执业制。
    (五)医学科技促进委员会
1、鼓励和组织医学科学研究和医学新技术开发活动。
2、指导科技中介和咨询服务,鼓励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的推广应用。
3、提供有关国内外医学动态、医学成果信息,传播最新医学科学知识和技术。
4、注意发现优秀科技人才和优秀论文,并向常务理事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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