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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学会举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培训班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5号令)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全市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10月29日,江阴市医学会和江阴市红十字血站联合举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培训班。
培训班特邀中国输血协会临床输血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六院输血科主任李志强教授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作了精彩解读,我市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务科长和输血科(检验科)负责人79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由江阴市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永法主持,市卫生局副局长钱大雁在开班式上要求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并要在医疗机构开展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我市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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