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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江阴市医学会
澄医会〔201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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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受市卫生局委托,江阴市医学会开展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集中验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证时间:见附件3。
二、验证地点:江阴市医学会(地址: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科教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的初审和统计工作。
2.请认真填写《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人员名单汇总表》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率统计表》,两表上的数据必须一致,需报送书面打印和电子两个版本(电子版请用Excel表)。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必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市卫生局公章。
4.验证时请带好原始学分证明、学分证书等材料。
附件:
江阴市医学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继续医学教育 学分验证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市科协、市民政局
江阴市医学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4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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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医学会版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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